“教会”这辞起初的使用,乃当初西教士到中国来时,认为他们是来传教,所以称信徒的聚集为教会,亦即宗教的聚会。其对应的英文是“church”,有的说是礼拜堂或教堂,是基督徒聚集的地方;亦有的说,基督徒是一个团体,名为church。西元一八二八年,一班基督徒-弟兄会(Brethren)-在英国被兴起,领头人达秘在他的英文圣经译本里,不用church而改用assembly,用以指基督徒的聚集,可视为中文“召会”一辞的前身。
一般基督徒所使用的“教会”(church)一辞,在希腊原文为“Εκκλησία”,ek就是‘出来’,kaleo是蒙召的引伸辞;因此“Εκκλησία”的意思应是“蒙召出来的会众”,翻译作“召会”比“教会”更符合原文含意。
根据圣经,全宇宙中,耶稣基督的“召会”只有一个,不应冠上其他派别或创办人的名字,只该称作“在某某地的召会”(如:在耶路撒冷的召会、在哥林多的召会、在以弗所的召会等),正如“月亮”只有一个,在全地有不同的显出,却没有不同名字,就像在北京看到的月亮,和在台北看到的月亮,虽有不同的形容,但却同是看到这宇宙中独一的月亮,而“召会”-基督的身体-也是这样(在全球的众地方召会、众圣徒都是基督这身体的一部分),这就是地方立场的原则。
地方召会认为,而是按照新约圣经中所启示的方式,让基督身体上的每个肢体都尽生机的功用,彼此教导、对说,一个一个的申言,为要使众人有学习,使众人得勉励。
哥林多前书
| 14:26 | 弟兄们,这却怎么样?每逢你们聚在一起的时候,各人或有诗歌,或有教训,或有启示,或有方言,或有翻出来的话,凡事都当为建造。 | |||||